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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传统讲究“同性不婚”的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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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5-9 10:3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中国传统讲究“同性不婚”的原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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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中国从西周时代起,就确立了这一婚姻制度,出于伦理和生理两方面的考虑。如“同姓不婚,惧不殖也”(《国语·晋语四》);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”(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),认为同姓通婚将影响种族的繁衍和后代的素质。

    古代违反这一规定者,轻则受到舆论谴责,重则受到法律惩处。唐律规定:同姓为婚者徒二年,同姓又同宗者以奸罪论。明、清律规定: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,离异。但上古的姓和后世不同。上古时代,同姓必同宗,后世则同姓不一定有血统关系。所以清末《大清现行刑律》删去了这一规定。

    在朝鲜王朝,同姓可婚但同本贯绝对不可,否则视为不伦。

    越南古代儒者虽然提倡同姓不婚,但社会上并没有严格执行。


    现代东亚各地法律皆没有禁止同姓结婚,但一些较为保守的华人及朝鲜族家庭会反对子女与同姓的人结婚。
   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人们在婚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。在周朝时期,基于过去近亲婚姻之弊的教训,产生了别姓氏、禁止同姓为婚的理念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载:郑叔詹曰: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”《国语·晋语》更有甚言:“同姓不婚,惧不殖也。”如果以现代人的眼光来审视此问题,或许有人会说“此乃古人之迂腐”。因为现代医学证明,同姓的人结婚,只要不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是不会出现“其生不蕃”的。    可是,在古代,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”是有根据的。在古代农业社会中,人是附着在土地上的,一代代传承下来,少有异动,同一村落的同姓概多系近亲属,近亲属之间之联袂,其生自然不蕃。所以,同姓不婚的说法,并不是一个愚昧的认识错误,相反,是古代人基于特殊的具体情况提出的法律措施。这也能使我们得出一个道理,思考古代的法律制度,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,而应当深入到当时的语境,当时的情况下仔细思考,进行研究。
    同姓不婚的说法,文字记载始见于周朝,主要集中在《左传》和几本札书中。对周人为何讲同姓不婚。古人有以下几种解释:
1.优生说
    古人认为近亲婚配将会有害于后代的身体健康和发育,不利于人口的发展。代表语言是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男女同姓,其生不蕃。”《国语·晋语》:“同姓不婚,惧不殖也。”
2.畏惧灾乱说
    这种观点认为,同姓婚配,违背天地准则.是对神灵的褒读.结果必然是灾乱横生,造成民族的毁灭。代表语言是‘国语·晋语):“同姓则同德,同德则同心,同心则同志,同志虽远,男女不相及,畏殷敬也……是故取妻避其同姓,畏乱灾也。”
3.附远厚别说
    是说周人提出同姓不婚的目的,是以联姻为手段,加强与异姓邦国的关系,巩固周朝的统治地位。异姓诸侯多在边远地区,所以说附远厚别。代表语言是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夫婚礼万世之始也,取于异姓,所以附远厚别也。”(坊记):“娶妻不同姓,以厚别也。”
4.宗法需要说
    认为按照宗法制度的原则,同姓不能成婚。代表语言是《孔子家语》:“同姓为宗,有合族之义,故系之以姓而弗别,缀之以食而弗殊,虽百世,昏姻不得通,周道然也。”
    应该说.前边的观点各有各的道理。要想辨别谁是谁非,还得从周人的同姓不婚与近亲不婚的差别着手。周朝以前,有对近亲婚配的禁忌,而无同姓不婚的说法。据说殷商时禁止三代之内的血缘近亲婚配,三代以外,可以自山通婚。近世则以五代为限。周人的同姓不婚,要比近亲禁忌宽泛得多。同姓即是同祖,但随着年代的增加,同祖超过一定代数之后,同姓也不属于近亲,也不违反近亲不婚的原则。周人从获得姬姓到建立周朝。代数远超过三代或五代。实际上周人提出同姓不婚,决不是为了禁止近亲婚配,而是利用传统的文化观念.并加以无限扩展,把近亲不婚演变为同姓不婚,目的是通过与异姓诸侯联姻.扩大政治
势力,保持统治地位的长治久安。但由于打着反对近亲通婚的幌子,因而具有很大的欺骗性。当然同姓不婚在客观上也起着禁止近亲婚配的作用。政治需要与社会需要的完美结合,是周人同姓不婚的成功之处。
    现在就清楚了,优生说和畏惧灾乱说是对近亲不婚而言,附远厚别说和宗法需要说是对同姓不婚而言。若讲传统的近亲不婚的原因,前两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。若论周人为何提出同姓不婚,后两种说法才道出其中的奥秘。
    周人同姓不婚的主张,对后世影响很大。从汉代到明代,各朝律法都有关于同姓不婚的条款。北魏孝文帝曾专门下诏,明令禁止同姓为婚。《唐律·户婚律》规定:“诸同姓为婚者,各徒二年。”唐人首开对同姓为娇的惩罚条威宋代刑律同于唐代。元典章规定:“同姓不得为娇”,违者“依法断罪听离”。《明令》中说:“凡同姓为婚者,各杖六十,离异。”
    律法终究是条文,实际中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实行。历史上同姓为婚的例子举不胜举,致使有人怀疑周人同姓不婚的规定是否真有其事。汉人许懊在《五经异义》中说:“诸侯娶同姓。”意在否定周代有同姓不婚的礼制。
    在禁例。反之,姓异而宗同者,仍不得为婚。”到了清代,律法便删去同姓不婚的条文,将同姓不婚与亲属不娇合并。
    血缘近亲不婚,本是远古人类总结出来的科学经验,并且一直沿承不改。周朝统治者出于政治考虑,规定同姓不婚,给近亲不婚造成一个不大不小的混乱。好在这个礼制有利无害,顶多是添了一点麻烦,因而人们对同姓不婚还是肯定的多。

发表于 2014-5-9 12:0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但我们郭陇村同姓结婚的很多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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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5-10 17:46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同姓不婚 是当时社会的进步,文章也很详细的说明了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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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4-5-17 09:43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虽然从现代医学的角度讲,同姓的人结婚,只要不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是不会出现问题。但是从概率学的角度讲,发生问题的概率肯定是大于异性结婚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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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7-5-23 18:32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学习了,谢谢宗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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