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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讨盗纸者檄文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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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1 22:45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郭海法 于 2012-10-22 22:56 编辑

甚矣,盗纸者哀。叹吾纸之不幸,数落贼人之手。


初,吾与友人客学于共室共室之客,谈笑皆鸿儒,往来无白丁。


一日,行至共室,左右察之,丢纸一坨,遂问友人:“纸之失也,何也?”。友人曰:“取纸者必有不急之需,不必烦忧。”遂避之不谈。


复三日,友人亦失纸一坨,吾问之:“纸之再失,何也?”,友人曰:“事有再一再二,倘如此,或可谅矣”。一同座者闻此,作浪荡状,淫笑不止。吾疑而问之:“笑者何为?”其曰:“素盗金、盗器者。今之盗纸,未之闻也。今闻君之失纸,故笑矣。”


隔两日,吾与友人同失纸。


次日,吾纸再失。


再三日,友人复失纸。吾笑问友人曰:“汝吾之纸,失之复失,何也?”友人佯笑曰:“盗纸者日日受难,经期不止,或可谅矣。”二人相笑,抚掌而去。


次日,友人客学于他处,曰:“此处盗者猖獗,今日失纸,他日或可失金、失器。不宜久留。”


隔五日,吾纸再失。


吾之失纸,凡十坨有余。吾不为失纸而愤,但为盗纸者而羞矣。共室之客,皆鸿儒巨博,世人之楷范也。吾叹竟有其人,愿为蝇头微利而其人格。其勇气之大,不服不已。
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月亮之都  执笔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壬辰年四月

点评

好文章!文字好,寓意也好。纸值虽微,窃之失德,不收其手,可致失首!  发表于 2012-10-22 17:27
发表于 2012-10-21 23:33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厉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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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06:31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文言古风,今人写之,美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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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08:1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郭昌明 于 2012-10-22 08:21 编辑

海公公之古风可赞!但大部分只是叙说被盗经过,称为檄文或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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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08:40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哈,想起了那篇---《赤兔之死》的高考作文了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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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2 13:15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郭周同 发表于 2012-10-22 08:40
哈哈哈,想起了那篇---《赤兔之死》的高考作文了。。。。。。

呵呵,在自习室学习,经常丢纸,随手作文以叱之,娱乐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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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2 13:16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郭昌明 发表于 2012-10-22 08:16
海公公之古风可赞!但大部分只是叙说被盗经过,称为檄文或不是。

呵呵,在自习室学习,经常丢纸,随手作文以叱之,娱乐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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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2 13:16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顺阳乐哈哈 发表于 2012-10-22 06:31
文言古风,今人写之,美乎!

呵呵,在自习室学习,经常丢纸,随手作文以叱之,娱乐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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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14:25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郭海法 发表于 2012-10-22 13:16
呵呵,在自习室学习,经常丢纸,随手作文以叱之,娱乐而已。

练习古典写法,也是一种学习,也是一种动脑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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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15:04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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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19:33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商榷:第一自然段从意思理解,好像不是文章的开头。未见“甚矣”有做开头之导语。认为放在倒二段合适。因为是感慨、评论的意思。属过度,且点主题。最后一句彻底体现文章的中心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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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22:24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学习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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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2 22:52:58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实生活的另一种展现,欣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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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2-10-22 22:53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郭潍铸 发表于 2012-10-22 19:33
商榷:第一自然段从意思理解,好像不是文章的开头。未见“甚矣”有做开头之导语。认为放在倒二段合适。因为 ...

呵呵,本不甚懂文言,偶尔搬弄,见笑了……
文章开头,意从欧阳修之《伶官传序》,有东施效颦之嫌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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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3 12:37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郭海法 发表于 2012-10-22 22:53
呵呵,本不甚懂文言,偶尔搬弄,见笑了……
文章开头,意从欧阳修之《伶官传序》,有东施效颦之嫌……

白璧微瑕,一己之见!一己之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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